专家解读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十大焦点
“乘坐校车的都是未成年人,很多还是年幼的孩子。他们天生爱动,免不了打打闹闹。因此在乘车过程中,需要有专人全程照管。”袁桂林教授说。
他还建议,老师最好也能够允许乘坐校车,这样不仅给老师上下班提供了便利,老师在乘坐过程中,也能承担起照管责任,可以对孩子的打闹、走动等危险行为进行劝导或者教育。
焦点九:法律责任怎么设定?
只有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才能确保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此次草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校车的,使用拼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或者以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随车照管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校车超速、超载的,以及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负有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等,分别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还规定,对违反本条例,造成校车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从重处罚。
焦点十:过渡期怎么办?
在草案“附则”中有这样一项关于“过渡期”的规定:自条例施行起,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在该期限内,用于接送幼儿、小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但条例的其他各项规定在过渡期内都应执行。
“考虑到我国的专用小学生校车国家标准实施不久,幼儿专用校车标准正在抓紧制定,在一段时间内,专用校车的生产、改装还不能满足需求。所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了一个过渡期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说。
设置过渡期,余凌云教授对此表示赞同。但他强调不管是专用校车还是其他载客汽车,首先一定要合格,这是个红线不能放开。此外,他还建议可以适当对驾驶员资质的审核设置一个过渡期。“过渡期非常好,但怎么过渡确实需要进一步研究,应制定详细的计划,尽量减少新政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余凌云说。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beltsegypt.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完美作业网有免费视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beltsegypt.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完美作业网有免费视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分舱秒卸!Robovan重塑社区快递生态[05-08]
- 零碳护航亚沙会!苏州金龙超百台纯电新V系客车驰骋三亚[05-08]
- 能效天花板!大通大拿V1斩获商用车一级能效认证[05-07]
- 阅动庐州:安凯客车打造“车轮上的书香驿站”[05-07]
- 读懂用户的选择 | 揭秘中通H系持续热销背后的价值逻辑[05-06]
- 云南风昇联袂宇通天域S12 打造高端超长线定制游![05-06]
- 五一逃离城市:开着欧霸·山海,去川藏线安个家[04-30]
- 宇通小宇2.0再次批量投运,石家庄开启自动驾驶公交新时代![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