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汽车零部件的通知
2010年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启用并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与保护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说,为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设计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以下简称标志),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保护。
现将标志向社会正式发布,开始启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志由标准图形和再制造中英文文字组成,所有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未经所有权人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伪造或擅自改造标志。
二、标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率先使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结束后,将在全国推广使用。
三、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应在产品外观明显标注标志,对由于尺寸等原因无法标注的产品,应在产品包装和产品说明书中标注。标注在再制造产品上的标志应能永久保持。标志发布之前已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可不再标注。
四、标志仅表明该产品为再制造产品。可以单独在企业的特约维修点、广告宣传及互联网等场所或媒介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使用,也可与再制造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等信息组合使用。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标志的使用实行统一监督和管理,地方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辖区域内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
六、标志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启用。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beltsegypt.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完美作业网有免费视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beltsegypt.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完美作业网有免费视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陈华出任康明斯中国供应链、质量和信息技术执行总监[09-26]
- 成都客车森鹏电子共携手 绘制海外绿色交通新篇章[09-26]
- 逐鹿欧美市场 精进电动耀动2024汉诺威商用车展[09-26]
- 玉柴参加“与中国驻东盟经商参赞面对面”交流会[09-26]
- 北京祥龙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09-26]
- 媒体关注:从未势能源看中国氢能企业的全球化之路[09-25]
- 尽显“全天候”品质 欧辉BJ6105确实有点大不同 [09-25]
- 森鹏出海 领航商用车数智化转型[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