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省物价局和省交通厅联合发出通知,自2008年12月24日零时起,陕西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由现行的2元/百公里降为按营运里程每票每百公里1元。
通知规定,今后成品油价格上涨或下降时,省内各运输企业应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相关规定,在成品油价格调整之日起5日内相应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各级物价、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落实,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比亚迪 10-11米 20-39座 公交车(纯电动)
海格 11-12米 24-72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混合动力)
海格客车 5-6米 5-16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汽油 纯电动)
宇通 12-13米 25-55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金龙 12-13米 24-56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纯电动 天然气)
中通 5-6米 10-19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东风超龙 6-7米 10-27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金旅 10-11米 21-40座 公交客车(纯电动 柴油 混合动力 天然气 燃料电池)
安凯 7-8米 10-23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汽油)
晶马 5-6米 10-19座 客运团体旅游客车(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