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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校车:呼市校车开创安全运营模式

2012-03-20 来源:汽车点评网 作者:闵文

    目前,呼和浩特市共有10家正规的校车服务公司,登记备案的校车有259辆。这些校车拥有黄色的车身、显著的校车标志,每天穿梭于大街小巷,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嘉宇晨校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采访。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呼和浩特市首家经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审核通过的服务于大、中、小学生的专业校车服务公司。目前,该公司拥有111辆校车。

  
    该公司总经理王海峰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每位学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公司所有校车信息、驾驶员信息都在交通管理部门备了案。我们公司的校车驾驶员都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而且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3年任意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我们公司70%的校车驾驶员当过出租车司机,20%的当过公交车司机。他们每个月都要不定期地去公安部门参加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意识较高。”

  
    在采访中,王海峰告诉记者:“我们公司的校车每个座位都上有保险,并且配有安全带,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此外,每辆校车安装了GPS系统,有了这个系统就能对车辆的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状态信息进行监控。”

  
    结合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近期出台了多项措施,重拳出击严管校车。

  
    首先,严格校车审批手续。学校、幼儿园用于接送孩子的车辆必须按照要求办理校车登记手续,并且在车身喷涂统一的校车标志;对申办校车手续的车辆,要到校车服务学校的主管部门备案;车管所需要验其车辆行驶证、审验记录、交强险情况、车辆事故信息等,并且要求其到检测部门上线检测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标准的方能办理校车登记手续。

  
    其次,严查驾驶员资质。对于接送孩子校车的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和驾驶员进行逐校逐车核实建档,并且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本校校车定期审验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对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质进行审查,防止准驾车辆与校车车型不符的驾驶员驾驶校车,对2011年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校车驾驶员要坚决停运,待复验或者审验合格后再恢复上岗;对在两年内有超载20%以上、超速50%以上以及饮酒和醉酒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了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要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和学校,坚决不允许以后再驾驶校车。

  
    再次,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在日常执勤中,加大对接送孩子校车的检查力度,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对没有进行校车登记、没有张贴校车标识而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停运,并且通报教育部门处理;对校车驾驶员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的一律停运,并且通报教育部门处理。

  
    此外,交警部门开展打击校车外组客或者校车擅自改变服务学校、改变行驶时间、改变行驶路线以及黑校车等活动,严禁拼装车、农用车、报废车搭载学生上下学;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管理,重点治理学校周边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逆行等行为,为学生出行创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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