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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2011-12-27 来源:新京报 作者:Ican

    2011年12月21日,公安部召开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视频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对无证驾驶校车的一律拘留;对严重超载的一律依法严惩。


  2011年下半年,我国连发多起校车事故,暴露了目前国内校车管理的问题。黄明表示,要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最高的路权为校车提供保障服务,以最严的措施查处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管司机

  无相应车型3年驾龄禁驾

 
  黄明表示,各地警方要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开展逐一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驾驶人,特别是对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与校车不符,以及不具备相应车型3年以上驾驶经历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要尽力选配经验丰富、品行端正、责任感强的驾驶员驾驶校车,对他们既要严格管理,也要优待善待。


  严查车辆

  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停运


  黄明指出,各地警方还要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对未登记备案、擅自改装和加装坐椅、安全性能不过关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运整改,直至达标后才允许运行。


  排查线路

  深入排查校车行驶路线
 

  各地警方还要会同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及沿途道路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对校车台帐、校园安全管理、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校车驾驶人和学生安全教育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抓好各项道路安全设施的完善整改和校车管理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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