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郑州市校车使用单位与校车所有人、驾驶人全部按要求签订了安全行车责任书。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要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倒追制度,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所在单位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学校组织师生员工外出进行参观、考察、实习等集体活动需要租用车辆的,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截至2011年1月12日,郑州市内六区、六县市和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港区及市属学校共签订安全责任书1093份。
比亚迪 10-11米 20-39座 公交车(纯电动)
海格 11-12米 24-72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混合动力)
海格客车 5-6米 5-16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汽油 纯电动)
宇通 12-13米 25-55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金龙 12-13米 24-56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纯电动 天然气)
中通 5-6米 10-19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东风超龙 6-7米 10-27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天然气)
金旅 10-11米 21-40座 公交客车(纯电动 柴油 混合动力 天然气 燃料电池)
安凯 7-8米 10-23座 客运旅游团体客车(柴油 汽油)
晶马 5-6米 10-19座 客运团体旅游客车(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