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南县一辆送读三轮车翻入小河,目前已造成14名学生死亡,6人受伤。失事车辆司机陈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又是一起校车惨案。校车本是为了保障孩子们上下学道路安全而设立的,怎么会成为杀人工具呢?进一步问,就现在的政府财力而言,我们到底有没有实力和能力保障孩子们安全上学呢?
以笔者看来,惨剧之所以发生,根本问题在于校车制度落后。这里落后不是指我国没有相应的校车规定,而是落后在执行、落后在监督。2010年2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中国首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标识强制性国标》,但就真实情况而言,真正按照这个“校车国标”来行事的学校与教育机构几乎没有。
该国标中,小学生校车必须每座配备安全带,并在前风挡玻璃张贴校车标识;校车应至少安装1个照管人员座位;双层客车和铰接客车不得作为校车;不能随意用公交车、中巴车等普通客车,甚至微型客车做小学生校车;校车车身通体底色为黄色;以荧光黄绿色和黑色为主的校车专用标识,应贴在校车前风挡玻璃右下角和后风挡玻璃适当位置……相比较于“校车国标”来说,湖南衡县的该校车竟然为一辆三轮车。这个时候,再谈论“神马”安全带、“神马”校车颜色、“神马”照管人员、“神马”专用标识、“神马”专业司机,都就成了“浮云”。
有国标而不执行,问题出在哪?是没有能力执行吗?当然不是,依相关部门“采购价值超4万元笔记本”、“采购苹果iPodTouch 4当作U盘用”的财力来看,节省一点钱来给学校配备一辆达标校车,想必不是难事。另外,对于公车,我国有些政府部门也是向来比较热衷,如果用购置公车的热情来打理校车,相信孩子们的校车就足够安全了。
不是每家每户都能买得起轿车,不是每位家长都有时间开车去送孩子上学。全国性的校车制度必须建立。其实,用“采购苹果iPodTouch 4当作U盘用”的财力,再用给领导配公车的热情,建立全国统一的、有足够安全系数的校车制度,根本不是难事,就看相关部门与地方政府有没有魄力做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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